关于成立自治区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
各资产评估机构: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室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》(国办发[2003]101号 )精神,促进自治区资产评估行业健康、规范发展,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》(财企[2004]8号)要求,经研究决定,自治区财政厅成立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领导小组,负责领导检查工作。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:
组长: 弯海川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
副组长:潘竞 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处长
玛丽娅 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
成员: 地里夏提.木汗买提 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
赛锦莲 自治区财政厅法制税政处副处级调研员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,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的各项工作,玛丽娅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。
联系电话: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 2813910 2849014
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 2817003
二00 四年三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