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协[2003]191号
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批准郝焱等人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
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:
你会报来的《关于郝焱等9名同志为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请示》(新会协[2003]45号)收悉。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,经审核,郝焱等9人符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条件,批准为注册资产评估师。具体名单如下:
新疆华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:郝焱;
新疆华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:冉丛霞;
新疆志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:颜强、管益武、刘伟玲、吴秋荣、温玉信、王江明、陈海燕。
请你会收到本批复后为以上人员办理有关手续。
二○○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